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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國務院日前發佈的《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》提出,完善農村產權制度,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、登記、頒證,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、宅基地使用權。現階段,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、宅基地使用權、集體收益分配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。至此,以往少數地方政府以“賣屋土地換戶籍”的做法被叫停。
  “在推進新型城市化過程中,政府應該把徵地、戶籍、財政三方面的制記憶體度改革統籌起來通盤考慮,並通過制定配套性的改革方案來從整體上推進,實現土地—財政—戶籍改革的全面突破。”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陶然稱,中國城鎮化需要戶籍土地改革聯動,防止出現戶籍制度改革被土地制度鎖定的格局。
  有專家曾表示,土地不能轉變為財富,是戶籍制固態硬碟度改革與城鄉一體化的阻礙之一。農民進城之後,實際上多數時候表現出“兩頭靠”的特性,他們既要在城市掙錢生活,同時又不敢放棄農村土地,但土地並不能給他們帶來太多收益,所以出現大量“空心村”。
  今後的鄉鎮建設中,為瞭解決資金問題,許多地方政府對土地制度改革寄予厚望。然而,因為農民土地財產權保障缺乏制度安排,農民的土地權益在很大程度上是模糊的,農民缺乏明確的制度預期,所以一些地方政府進住商情趣用品行瞭如“土地換社保、土地換戶籍”等不合理的嘗試。據有關部門統計,高達九成受訪農民不願交地換非農戶口,這中間出現了很多諸如強迫交換、強行徵地等侵犯農民權益的行為。
  “現有的戶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看似一個管地,一個管人,似乎很不同,其實很有共性。”一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,農民的退出權和自由進入權在這兩種制度下都沒有得到充分的保證,而如今戶籍改革已經啟動,相應的土地制度改革如果不儘快取得突破,有可能會出現兩種制度不相匹配的情況新成屋,最終拖累城鎮化整體進程。
  (據經濟參考報)  (原標題:戶籍和土地制度要聯動改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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